《晋书》缺点评价

其一:记述荒诞
《晋书》继承了前代晋史著作的缺点,记述了大量的神怪故事,《搜神记》、《幽明录》中一些荒诞之谈也加以收录  。例如《干宝传》中记载干宝之父妾陪葬十余年,开棺后仍能复生之事 。《张华传》中提到吃“龙肉”之事,并称“试以苦酒濯之,必有异。”
其二:史料取舍不够严谨
据历史学者考察,在修撰《晋书》时期,所能见到晋代文献很多,除各专史外,还有大量的诏令、仪注、起居注以及文集。但《晋书》的编撰者主要只采用臧荣绪的晋书作为蓝本,并兼采笔记小说的记载,稍加增饰。对于其他各家的晋史和有关史料,虽曾参考,但却没有充分利用。因此唐代成书之后,即受到当代人的指实,认为它“好采诡谬碎事,以广异闻;又所评论,竞为绮艳,不求笃实”  。
刘知几在《史通》里也批评它不重视史料的甄别去取,只追求文字的华丽。清人张熷在《读史举正》举出《晋书》谬误达450多条。钱大昕批评《晋书》“涉笔便误”。《晋书》中亦存在自相矛盾之处,例如《文帝纪》记载曹髦被杀之后,成倅兄弟的结局是“太后从之,夷济三族。”而《荀勖传》中荀勖的上表却又称“成倅刑止其身,佑乃族诛,恐义士私议”,也就是荀勖的上表体现出成倅并未被诛灭三族,两条史料自相矛盾。